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晋建保字〔2017〕93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5〕9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47号)、《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市政发〔2008〕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申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114户申报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名单及家庭信息见附件。
举报受理单位:县住建局 民政局
举 报 电 话 : 4226610 4226192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名单2.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