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意见》的
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对接相关部门,落实企业责任,推进“房证同交”。
特此通知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