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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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购买商品房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县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营业场所现场查验项目公示的内容:1)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2)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附件;(5)商品房项目总平面图和测绘报告;(6)商品房销售控制表(含一房一价、销控表、其他收费项目);(7)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8)其他材料(包括南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往宅使用说明书》等)。

2、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时应将购房款全部存入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产生交易风险。

提醒广大市民,凡是未满足以上规定的,一律不得购买,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广大市民可通过“阳城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并欢迎举报房地产企业违规销售行为(举报电话:4229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