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服务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8月29日我站张鹏、王永红、张朝光在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A区-西南边坡基槽验收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现场实际情况与地基报告存在出入,按设计单位给出的意见进行安排施工;2、对雨季边坡防护加强观察,做好边坡排水;要求整改后进行下步工序。

2021年9月1日我站邢晋兵、张朝光、卫宁在凤城镇东进村陈庄、石板庄采煤沉陷区搬迁项目主体结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现提出以下服务指导意见: 

1、未完善施工许可手续;

2、地下室、楼内部分存在积水;

3、上人屋面有空鼓现象;

4、临口临边防护不到位;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6、操作棚搭设不规范;

7、塔吊做好汛期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8、砖未做抗冻融试验;

9、部分试块同条件报告不齐全;

10、商砼未提供28天试块报告;

11、加强疫情防控。

2021年9月2日,已完成整改回复,可以进行下步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