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公示
根据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现将2020年——2022年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质安股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56——3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