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阳城县骨干建筑业企业
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提升企业竞争力,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35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对本县骨干企业的扶持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知如下:
一、在本县范围内房建、市政企业允许其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范围的工程。
二、在招标投标中,免予投标资格预审,投标保证金减半收取。
三、在评标过程中,加大骨干企业评标资信评分权重,县级龙头骨干企业加2.0分,县级优秀骨干企业加1.5分,县级骨干企业加1.0分。
四、县级骨干企业所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做出承诺后,可分期缴纳或缓交建筑垃圾处置费。
五、对县级骨干企业及其所承揽建设工程项目可减少检查频次,实行差别化监管。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