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
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坚定政治站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传统村落积极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坚决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的主要精神,着力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统筹旅游开发、百村百院康养以及美丽阳城人居环境提升,现将我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汇报如下:
一、阳城县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润城镇、横河镇和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町店镇,皇城、郭峪、尧沟、上庄、屯城、上伏、固隆、泽城、府底、南安阳10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 28 处。从县域整体来看,我县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是我国北方建筑的杰出代表,串珠式散落于沁河两岸,数量众多,分布密集、格局特色,体现了明清时期晋东南地方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风尚。大量碑刻、名人题记、历史传说、人文故事、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至今依然散发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研究先民经济生产和精神文化生活都具有极高的可研价值,
阳城传统村落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历史风貌较完整,传统村落申报始于2012年,当年12月17日我县的郭峪村、皇城村、上庄村被公布为第一批国家传统村落;2014年11月17日尧沟村、屯城村、孤堆底村和南安阳被公布为第二批国家传统村落;2016年12月9日上伏村、润城村、中庄村和匠礼村被公布为第四批国家传统村落;2019年6月6日史山村、大桥村、石苑村、章训村、下庄村、北音村、王村、下交村、月院村、西冶村、中寺村、受益村、洪上村、通义村、固隆村、泽城村、府底村等17个村庄被公布为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共28个村获得传统村落的荣誉。
各传统村落有诸多保存完整的省、市、县级文物,更有独具特色的古寨、古街、古民居和大量的历史建筑,以及类型独特、破坏不严重且与村落相依相存的的自然山水环境,其价值在于大山水格局下古人择址观加人文历史的沉淀所形成的人文与自然交相呼应的乡土人居特色、沁河文化及晋东南的潞泽商人文化。
二、阳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阳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涉及润城、北留连片示范区9个传统村落,具体为润城镇的润城村、屯城、上伏、上庄、中庄、下庄和北留镇的郭峪、大桥、尧沟村,合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 2700 万,主要围绕传统院落修缮、村庄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提升;北音、王村、章训、石苑、史山、洪上、通义、下交、固隆、泽城、府底、中寺、受益、西冶和月院15个传统村落获得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补助150万。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具体由北留、润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市县住建部门总协调。去年我们进行了9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的初设可研编制并完成了专家评审,采用了EPC总承包模式,完成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确定工作。截至目前,我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总体来说,北留镇完成了75%的工程进度,润城镇完成了95%的工程进度,全部工程有望在六月底全部完工。
(一)强化依法依规推进,多策并举,八方协调。为了统筹规范使用中央补助资金,我们在多方研究和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阳城县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强化资金使用的内容、流程和工作方法。我局要求各有关乡镇和传统村落要充分认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及批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及批复工作,同时要做好备案、公开和依法实施管理等工作。我们还通过与文旅局定期联合召开全县文物保护联席会议,整合公安、财政、统战、交通等部门力量,强化全方位立体保护,构建保护利用的新范式。按照新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确定的标准,我们将扩大时空保护范围,扩展保护类型,重点推进历史建筑的确定和建档保护、历史地段的普查、认定和保护工作。
(二)紧扣“保护传承优先、活化利用惠民”思路,创新赋能,积极融入百里沁河经济带大战略。我们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力度,协助县政协开展我县村落资料征集工作,通过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以期留住乡愁,建设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沁河古堡品牌,一大批“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的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与此同时,我们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合作方式,润城、郭峪、上庄和中庄盘活农村宅基地,走出了一条村民参与、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独特的乡村振兴特色之路。
(三)发挥项目带动,培育古村新业态,助力乡村振兴。
在示范项目的带动下,我们整合和开发了旅游、民宿、演艺等新业态,诸如大型实景融入演出《再回相府》、夜游郭峪等。为推动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档升级,我们专题研究制定适合阳城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整治的专业规范和标准,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专业维修队伍,实现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的科学化、专业化、特色化,打造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并在此基础上寻求属地化的创新利用模式。同时我们为做好设计下乡,将向县政府请示建立县级专家人才库,开展对历史建筑和其他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选派专家深入各传统村落进行项目谋划和建设方案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传统村落巡查机制,积极开展传统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并逐步集聚一批从事业余研究的乡土人才。
(四)统筹协调多元主体利益,初步形成了互惠共生共治投入机制。目前,皇城村以村集体主导的旅游开发渐趋成熟,皇城相府景区已成为晋城市、山西省甚至全国的旅游品牌,同时我们推进皇城相府旅游集团介入郭峪、大桥等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实施大景区模式,上庄与山西文旅集团合作进行景区经营和村落保护,中庄和润城砥洎城、南安阳等其他部分村庄也都采取项目带动、分期实施等措施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开发保护利用。
我们在各村成立文物保护中心,中心负责人由各村的书记或村长兼任,负责本村“打造”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等。中庄在坚持古堡、古建、传统村落产权不变的原则下,采取租赁等其他合作的方式,对传统村落的院落和建筑修缮后统一管理和利用,以民宿为主活化利用,充分解决了以往保护过程中古民居产权置换导致的资金严重短缺问题,突破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发展中的瓶颈。对凡是投入古堡、古建、古村保护修缮的组织和个人及时给予了资金补贴,有效调动了大家保护和利用人文资源的积极性。在每一个传统村落确定2名文物工作人员,负责技术指导、进度推进、监督质量等,确保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的撬动下,示范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企业资金、民间社会资本和其他资金共投入约9239万,例如润城村通过整合各项专项资金,除了对三门街进行了立面改造,还对水电暖等地下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强化了资金使用的最大效应。引导民间力量通过对历史建筑认养、捐助等方式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和乡村旅游开发,接收村民和社会捐款,节约建设成本,此次各村里修缮工程所用砖瓦,大多来源于周边村庄拆除废弃的旧材料,做到了乡土建材的综合利用;同时,选用的工匠,大多是本村和邻村的本土泥瓦匠,此举进一步增强了我县传统建筑工匠技艺的提高。初步形成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多元投入机制,有效改变了过去“事难定、钱难筹,实施难”的现象,使濒临消失塌毁的历史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提升了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状况。
同时我们也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等资金的整合利用,集中财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今年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已将固隆、月院和受益等传统村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畴。
(五)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村落保护。数字化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展现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改变了传统村落的保护方式。我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虚拟技术,在传统村落测绘润城试点的基础上,同步推进郭峪、上庄、大桥、上伏、润城、中庄、下庄、屯城、尧沟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的制作工作,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和传统村落保护深度融合,并且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和网络众筹的方式,开发具有艺术性、趣味性和实用性且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数字化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沁河流域古堡和我县传统村落文化创意品牌,展示我县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讲好我县的传统村落故事。
(六)多方位多维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构建全要素全周期保护体系。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我局积极会同相关乡镇进行全县的摸底调研,对保存完好、集中连片且有保护利用价值的望川、刘善、下伏等村落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今年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通过这一措施,已列为传统村落和正在申报的传统村落,村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自觉抑制破坏行为。并通过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强化了村民们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的保护意识,凝聚了大家对推动传统村落保护的共识。同时我局下发了《阳城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阳住建发[2022]73号)文件,要求各有关乡镇强化《条例》的宣传贯彻,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并以镇村两级政府为主体,加大了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了核心区和建控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行为,改造、拆除了部分严重影响传统村落风貌的后期建筑。
我们初步计划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对传统村落发展阶段特征及定期对保护规划实施状况、规划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预警、维护,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提高保护规划实施有效性。下一步计划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贯穿规划编制、任务分解、体检评估、督查问责、反馈落实的保护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最终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的传统村落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持续改进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扩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利用工作成果,努力走出一条独具阳城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道路,使我县的传统村落得到科学有效保护与合理发展利用。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