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九、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五、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拟定本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及市容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办法。
(三)、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作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由县财政投资修建的县城主街、主巷、主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五)、负责城镇九村移交给我处的街道清扫、垃圾清运及公厕管护任务。
(六)、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中转点的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
(七)、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公厕的管护工作。
(八)、负责规划范围内垃圾清运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九)、负责县城公用环卫设施设备的统一规划、设置、维护及保养工作。
(十)、负责环卫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预算主要包括本单位本级预算。包括县城规划范围和城镇九村的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管护等人员及日常经费和环卫设施维修购置经费。
三、人员基本情况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总编制14名,其中专技人员3名,管理人员4名,事业单位工人编制7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09.7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09.73万元。
二、关于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数变化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9.7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了320.1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新增了22.91万平方米的清洁面积,且县城九村新建、改、扩建水冲公厕共50所,在原26所的基础上增加了24所公厕的保洁维修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4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项目支出1763.9万元,主要包括:环卫管理经费83.93万元,环卫设施购置维修费96.99万元,环境卫生监督经费45万元,2020年底收回资金(退岗职工补偿)40.46万元,县城和九村环卫经费1497.52万元。
三、关于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0元。本年度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相同,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8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36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阳城县环卫处目前暂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分别为环卫管理经费、县城和九村环卫经费、环卫设施购置维修费、环境卫生监督费、2020年底收回资金(退岗职工补偿)、总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9.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其中一辆洗扫车价值为625300元,另一辆洗扫车单价为750000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机关运行经费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3.9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单位负责人: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