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2020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概况:
根据《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办发〔2019〕4号)和市委编办《关于阳城县机构改革中副科级以上涉改事业单位调整意见的通知》(晋市编办字{2019}61号)精神,阳城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更名为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
(一)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拟定本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及市容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办法。
三、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作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由县财政投资修建的县城主街、主巷、主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五、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中转点的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
六、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公厕的管护工作。
七、负责规划范围内垃圾清运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八、负责县城公用环卫设施设备的统一规划、设置、维护及保养工作。
九、负责环卫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属住建局下属的差补事业单位,副科级规格,核定内设股级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清运管理科、清扫管理科、公厕管理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设收费科、督查科两个科室。具体工作任务:一是承担责任范围内153多万平方米道路的清扫保洁任务;二是承担责任范围内330余个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县城内110多家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的餐厨垃圾的清运任务;三是承担责任范围内114所公厕长年的维护、保洁工作;四是承担住建局负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工作。
二、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三、阳城县市容环卫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总计14126937.1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99610元,商品服务支出2386534.15元,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339993元。项目支出21800元,共计14147937.15元。年初结转237690.73元,主要用于环卫设施设备的购置及维修,上年末结算事项的开支等。年末结转179910.58元,主要用于环卫设施设备的维修,公厕水电费清掏粪便及日常消杀、维护等。
(3)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基本支出14126937.15元,比去年减少579252.2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99610元,比上年减少292910.4元,原因是人员相较19年上半年少了三个人,相应的工资福利也随之减少。商品服务支出2386534.15元,比上年减少498910.66元,原因是:清运车辆更换成新车后,车辆维修费用下降,租赁费、洗车费也相应减少了;加之设施维修数减少;公厕水电费、清掏粪便、日常消杀维护等费用也未及时支付。对个人和家庭和服务支出339993元,比去年增加211768.79元.原因是:临时人员到龄退岗人数增加,相应的退岗补偿也随之增加。
(二)、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三)、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支出21800元,其中全部为采购设施设备货物。
(四)、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城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000元,决算数为3051.7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3051.72元,完成预算的10.18%;公务接待费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审抑制度,减少公务用车量。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242.06元,减少7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1.72元,减少10242.06元,减少77.04%,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费用,减少公务用车量,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1.7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1.72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审验费。2020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阳城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阳城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共对1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为公厕经费(含人员)1110000元、环境卫生监督费450000元、环卫设施购置维修费500000元、车辆经费(含人员)2183000元、退岗职工补偿350000元、县城环卫经费5258028元、县城九村环卫经费3810730元、环卫管理经费825000元等项目,2019年退岗职工补偿339150元,2020年设施维修购置类122153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三个良好,七个优秀。其中:公厕经费(含人员)87.04分、环境卫生监督费89.97分、环卫设施购置维修费77.18分、车辆经费(含人员)91.78分、退岗职工补偿91.73分、县城环卫经费94.78分、县城九村环卫经费92.9分,环卫管理经费91.75分、2019年退岗职工补偿91.21分,2020年设施维修购置类91.87分等10个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