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晋建保字〔2017〕93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47号)、《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市政发〔2008〕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申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审核。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我单位已于2021年12月14日发放到位。
附件: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