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阳城县住建局概况
(一)住建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燃气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保障
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及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村镇规划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特色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并负责全县村镇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建设的管理。负责城市路桥、供水节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城镇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
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指导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的指导实施。
九、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排减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阳城县住建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阳城县住建局预算的单位包括:阳城县住建局机关、阳城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阳城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阳城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阳城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我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8个,全额事业编制22个,差额编制53个,自收自支编制46个;实有行政人员14人,全额事业人员10人,差额事业人员44人,自收自支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阳城县住建局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城县住建局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收支总预算数为13496.85万元(其中:项目收支12298.78万元)。
(二)关于阳城县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数变化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13496.8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2877.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119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2.28万元,主要为定额公务费。项目支出12298.78万元,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安居工程专项、四馆一院项目、污水处理、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维护工程、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等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
项目支出8612.42万元,为凤凰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濩泽古城东北城墙修复及其附属工程、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前期费用)、濩泽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含房屋征收、基础设施)、濩泽古城东部城墙改造、惠元门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南部片区城中村回迁安置楼项目棚改还本付息、南城西街西小河桥梁拓宽工程涉及国资公司所属五家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款、天桥北路道路拓宽工程前期费等。
(三)关于阳城县住建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4.5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3.1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采购总额26.38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县财政局目前暂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绩效管理情况
1、2022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7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4.43万元,涉及政府基金预算拨款8612.42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三、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占用的国有资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