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3/2022-001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5日 |
标 题: |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住建函〔202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5日 |
各有关单位:
按照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梳理自查工作的通知》(阳发改函〔2022〕20号),现决定废止《阳城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阳住建字〔2021〕172号)、《阳城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办法》(阳住建字〔2021〕177号)。文件废止后按阳城县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办法和阳城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优办发〔2021〕49号)为准。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 5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