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3/2023-000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02日 |
标 题: |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住建发(2023)2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02日 |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规范我县建筑用工管理,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减
少拖欠工资情况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办市〔2022〕58 号)要求,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23 年起,在我县续建、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
!"#$%&'()*+,!'./012&3456-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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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广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
本)》(附件 1)。
二、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承建项目劳动用工情况负总责,
全面核实承建项目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
况,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
记后,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附件 2)。
三、各在建项目总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
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应由总包
单位依法与所招用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履行参建主体监
督责任,督促项目总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依法规范签订劳
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作为拨付人工费的重要依据。
五、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建筑工人简易劳
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
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
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并提请有
关部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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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
2.建筑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流程图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