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维护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着自愿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立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施工队伍储备库。
一、建库概况
本储备库用于阳城县城市建成区内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进行施工,由道路挖掘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储备库内自行选择,实行谁申请谁付费。按《关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施工队伍储备库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确定及管理。
二、申请进入储备库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良好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三、申请进入储备库的单位,应提供如下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递交彩色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四、报名时间
有意参与本次储备库组建的施工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县住建局217室办理申请登记。
联系人:杨江龙
联系电话:0356-4228085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