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13号

提案的答复

黄新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阳街建立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专用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阳街改建于2002年,路长2.2公里,红线宽30—40米,现有的路面、排水管道老化需更新改造,我局已列入计划,待县政府批准后,一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