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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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A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40号

建议的答复

柴于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文化广场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民生需求,助力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烟火气”,达到既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市容美观,又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的效果,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便民经营点规划设置工作的通知》(晋建管字〔2022〕27号)和市住建局等九部门《关于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阳城县城市便民经营点规划设置工作方案》,按照 “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为原则,设置建南桥夜市固定摊点1处,开放夏季店外特色餐饮摊点78处612桌,并在县城4个公共区域惠泽园、东门广场、愚公广场、四馆一院广场设置日用百货等经营摊点,合理优化网点,方便群众生活。拟编制《阳城县城市便民经营

点五年专项规划》。

同时,为进一步集聚人气、促进消费,激发阳城市场活力,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倍增,助推阳城夜色经济发展,出台了《夜色经济管理办法(试行)》,将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在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广场,社区空闲场地等经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区域允许摆卖休闲娱乐、日用品、印刷书刊、服装以及其他日用小百货、小装饰品等商品。经营商户在城市管理部门实行申请备案后可在指定区域内亮证经营,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此办法对各经营主体统一公示公告、统一规范管理。目前,已有153家组织(经营)者进行了备案。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