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23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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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88号

建议的答复


李海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无人居住的老旧房屋拆除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农村老旧危房、空心村整治利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事关村容村貌,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农村自建房屋共198994户(包括经营性自建房3968户、其他自建房195026户)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目前录入、鉴定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管理、工程等管控措施,目前已全部管控到位。并要求各乡(镇)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出具无人居住证明并建立台账。

二、制定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奖补办法

我县以阳政发〔2022〕21号印发了《阳城县对各乡镇拆除农村危旧房屋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由住建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组织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县范围内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维修保管、对周边村民居住及出入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拆除予以补偿。

奖补标准和范围:拆除危旧房屋按照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奖补,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拆除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维修保管、对周边村民居住及出入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予以补偿。

不予以奖补范围:1.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双违)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2.拆除废弃养殖圈舍、蔬菜大棚、厂房、残垣断壁、露天厕所茅房(已实施“厕所革命”村)等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构建物不予补偿;3.拆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周边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构建物不予补偿;4.有保护价值的老旧院落不予拆除。

县住建局对各乡(镇)初步摸底上报的拆除面积预算资金进行审核后报财政局,由财政局下拨危房拆除补助资金,同时收回拆除房屋的土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截止目前全县共拆除危旧房屋涉及3654户,拆除面积32.9万平方米,财政奖补329万元。

三、制定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我局以阳住建发〔2023〕177号制定了《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及时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确保其住房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对动态新增的6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实行动态保障。

一是注重动态把握“六类重点对象”农户信息,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状况信息。

二是严格排查、慎重鉴定。通过农户申请,村级排查、乡镇预警等多种方式,建立定期排查摸底、全程动态监测、科学高效处置等长效机制。住建局根据排查上报情况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慎重进行鉴定评定,做到了底清数明。

三是精准施策、补助到位。对评定为A级和B级的属于住房安全;对评定为C级的需要维修加固、评定为D级的需要拆除重建,分类施策,及时纳入年度动态保障,做到应改尽改,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其中,资金补助采取了分级分类的办法,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的,户均补助资金1.61万元。拆除重建或新建住房每户最高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每户最高补助1.6万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

四是做好“回头看”。在危房改造或修缮工程完工后,住建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改造后的房屋重新进行鉴定,并根据验收及鉴定结果确定补助资金,在规定工作时限内通过农户“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手中。 

二、完善农房建筑设计

组织编制农村自建低层住房指导性通用图集。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农房形体风貌协调、尺度适宜、错落变化、层次丰富,精心打造建筑形体、色彩、屋顶、墙体、门窗和装饰等关键要素,确保新建农房和建筑与村庄环境相适应,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晋东南民居新范式。

三、加强农村工匠管理

在首期培训1092名农村建筑工匠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教育,强化和完善农村工匠管理,重点加强安全施工和施工技能教育,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综合素质,并鼓励他们成立农村房屋建设合作社和房屋建筑公司。同时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组织试点有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农房建造工作,农村建房户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原农村建筑工匠部分纳入施工企业管理。

四、强化农房建设管理

在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阳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和《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持续组织农村房屋建设领域“一办法一标准”和业务知识系统培训和宣讲,促使我县农村房屋建设工作由杂乱无序状态逐步向程序化规范化迈进。定期联系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指导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排查管理工作,宣讲相关政策,了解建设管理动态,按照职责及时解决处理的各类问题。

五、积极推进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录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村庄建设情况,系统做好我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我们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负责同志进行了“2022年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录入”业务培训,完成了我县所有村庄的建设统计工作。

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城乡房屋建筑类承灾体调查,建立互联共享的省、市、县三级集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要素信息为一体的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库,摸清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隐患和防灾减灾能力,为全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及住建领域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农村危旧房、空心村治理工作牵涉面广、资金投入大,是一项持续而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脚踏实地、逐年稳步推进。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将时刻以民生为导向,以代表、委员们的关心支持为动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老百姓安全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