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192号
提案的答复
黄永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助推城市文明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进入退出机制,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
一是规范进入流程。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就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是前期物业。由于招标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这就造成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是如何进入的不是很清楚,也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为此,我们与市里沟通,正在重新规范物业公司招标制度,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售楼部公开物业企业招投标信息,让业主在入住前有知情权。
二是建立退出机制。目前,我局结合“红黑榜”考核公示制度,在探索建立多次排名靠后或多次通报整改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结合物业服务等级核查制度,在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且多次整改后仍不达标、群众意见大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结合基层党建“三联一评价”制度,在探索建立无党组织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2024年以来,我县已退出物业企业1家,为鸣凤小区原宏宇物业,并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新的物业企业(羽博物业)。
通过上述这些措施,目前各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断规范提升。
一是小区环境更加安全。督促26个高层住宅小区311部电梯加装了阻车系统,确保电动车不能进入电梯、楼层;督促未加装电动车充电桩的22个小区物业新加装充电桩(口)566个,总充电桩(口)达到1337个,按前期居民申报登记电动车数量2721辆计算,平均每2辆电动车1个充电口。各集中停放点放置了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等,确保了电动车充电安全。
二是环境卫生更加整洁。结合创文工作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各小区物业出动600余人次,清理小区绿化内垃圾、修剪补栽草坪树木,提升小区园林绿化水平,打造宜居住宅环境。
三是公开事项更加透明。我们在物业企业中推行“三公开两台账”,即公开法定应公开的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24小时服务电话、专业运营单位报修电话、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物业费收支情况,公开小区车位管理情况;建立维修台账、投诉处置台账。通过公开业主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业主真正有知情权、监督权,对物业服务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四是居民关系更加融洽。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物业企业纷纷组织开展爱心送考、鲜花祝福、发布温馨提示等,端午节还组织了包粽子、文艺汇演等,近期部分小区在筹备“庆七一文艺晚会”,在丰富小区文化生活、占领宣传阵地的同时,也拉近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和谐小区的新气象。
二、提高物业整体服务水平
2024年以来,我局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结合《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第五十九条“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限制人员、车辆进出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今年以来,我局已对两个物业小区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其以限水限电的方式追交物业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多方融合联动 形成治理合力
一是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作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小区的居民自治组织,可以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包括重大事项决议、监督物业履职、审核经费使用、协调各方关系、选聘解聘物业等等。物管会主任由社区的两委成员担任,副主任一般由业主代表担任,社区通过物管会管理小区事务,小区业主通过物管会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为了让物管会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我局邀请律师对全县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物管会职责、权利、义务,掌握业主大会决议法定流程等,帮助物管会更好履职,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二是推动社区发挥统筹监督作用。我局把物业行业管理的关口前移至社区,两次对社区干部进行物业管理培训,并在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维修资金使用时,先由物管会、社区出具意见或审核同意,让社区真正有管理权、话语权,从而积极参与到物业管理能力提升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