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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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2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8-27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231号

提案的答复


王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建设电动车车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小区调查,摸清基本情况

在2024年2月23日,南京雨花台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的惨剧后,我局立即开展电动差专项排查行动。排查内容包括:1、排查小区现有电动车数量、购买时间、购买厂家、在何处充电,各物业建立电动车管理台账,物业企业与住建局签订安全承诺书,小区电动车车主与物业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承诺不改装电动车、不飞线充电、不进楼道充电、不停放楼道及单元楼门口等;2、排查并坚决杜绝飞线充电、电动车进楼道、电池带回家充电等现象;3、排查小区内集中充电桩设施是否正常,是否配备消防设施。目前,各小区全部对充电设施进行了检查,新配备了22个(组)消防器材,82个已建成小区统计电动自行车2721辆,全部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判断还有部分电动自行车未申报和登记,粗估在3000辆以上。

二、引入智能设备,提高防范效率

为了有效杜绝电动车进入高层住宅楼道,引发重大灾害事故,我们在高层住宅小区推广加装电梯报警阻车装置,我县辖区内26个高层小区共456部电梯,现在加装了311部,除去145部因电梯小、台阶高等原因不需要加装,电梯报警阻车装置加装率达到100%。

三、建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需求

全县82个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小区,建成了集中充电桩设施45个,提供充电桩数量1337个,按照电动车棚防火改造要求,配备了烟雾报警器135个,各类灭火器288个,新增集中充桩点23个,防烟面罩1025个,独立感烟报警器416个。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我局组织各物业公司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累计培训物业企业负责人、小区物业负责人300余人次,组织集中观摩消防演练2次,并要求各物业企业以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小区电子屏等形式在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宣传,提升业主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