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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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和保障 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5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和保障

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深入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和保障机制如下:

一、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认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精神,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过农户申请、村级排查、乡(镇)预警等多种方式,建立定期排查摸底、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台账,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严格跟踪、抓好脱贫风险防范,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得起检验。

(一)常规排查与鉴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的六类重点对象名单,实施住房安全逐户排查摸底,对排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应及时组织鉴定评定,对鉴定结果为C级和D级的危房,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及时纳入年度动态保障,做到应改尽改。

(二)动态监测与鉴定。常规时期按照村每半月、乡镇每月排查一次,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汇总并上报县级住建局。住建局根据排查情况,及时组织鉴定评定,对鉴定结果为C级和D级的危房,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及时纳入年度动态保障。

(三)特殊时期排查与鉴定。一是在农村进入汛期后,对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因灾受损情况及时组织摸排。二是其它原因导致房屋出现的险情要及时摸排。对排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应及时上报县住建局组织鉴定评定,对鉴定结果为C级和D级的危房,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要及时纳入年度动态保障任务,做到应改尽改。

二、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制度

农村危房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每年因灾等各种原因,都可能造成新的农村危房出现,一些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随时也会成为重点对象或返贫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根据自己辖区内掌握的六类户名单,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对动态新增符合政策的农村危房,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目标,全力保障农户住房安全,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一)危房改造对象(6类)。具体为: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②低保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农村低保边缘家庭、⑥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由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三)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有关部门)、列入改造计划、验收、下发补助资金。

(四)合理确定改造方式。乡村农户是动态监测和改造保障的实施主体,根据房屋鉴定结果和农户改造意愿相结合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鉴定为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鉴定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当重建。鼓励通过建设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可通过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均应实施危房改造,严控投亲靠友代替危房改造。

(五)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的,户均补助资金1.61万元。拆除重建或新建住房每户最高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每户最高补助1.6万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

三、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住建厅“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农户档案基本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完整,数据精准。住建局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促指导,抽查有无遗漏,及时整改落实,聘请有资质机构精准鉴定,严把鉴定质量关,根据鉴定结论,提出具体的修缮方案,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一)严格农房建设标准。所有拆除重建或新建住房要严格按照全省“一办法一标准”和《晋城市自建房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晋城市自建房设计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资质或由本县区域内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农房合作社承揽。所有修缮加固住房要落实施工监理监管范围,必须由本县区域内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农房合作社承揽。

(二)做好系统录入和纸质档案建档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严格落实省住建厅明确的建档要求。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住建局按照绩效考评要求,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三)强化补助资金管理。各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资料费、照相费等任何费用。各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县住建局向县财政局提出拨付补助资金的申请。县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时限内通过农户“一卡通”或“一折通”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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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