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现就本年度法治工作作如下报告:

一、2022年工作情况

1、“双随机”抽查检查方面。我局制定了《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更新了检查项目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平台共录入检查人员90名,录入检查事项10项,检查对象290个。

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共6项,其中4项为本部门发起,分别为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人防工程管理监督检查;2项为本部门配合,2项中1项为配合人社局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情况联合检查,已检查完毕并上传结果,另1项为配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物业收费情况检查双随机抽查,此项配合任务已检查完毕并上传结果。

内部抽查共7项20组分别为:工程建设类企业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督查检查(B和C)、房地产市场行为(经纪)检查、房地产市场行为(开发)、在建受监项目参建单位履职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抽查2次12项,内容为对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目前,内部已抽查7项20组检查人员,专项2项12组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上传3个企业(未发现问题),11个项目(8个项目未发现问题;3个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2、法制培训方面。根据县司法局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集中培训。行政执法大讲堂由山西省司法厅主办,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承办,今年目前已讲授八期。通过集中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4、法制学习方面。一是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将宪法宣传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我局于12月9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学习。二是为加强执法队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组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协勤队员共计95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业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和测试,重点考察了全体队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灵活运用的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5、法治宣传方面。一是通过“阳城城管”公众号对法律法规和执法信息进行宣传,目前在“普法之窗”专栏宣传了35期法律法规,在公众号宣传执法信息30期。二是入企宣传,在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发展,6月1日,我局邀请获泽律师事务所于花律师走进县城南部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部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6、法治规范方面。一是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清理,目前我局共有4人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二是建立了执法行为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及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三是完善了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四是组织了第二批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考试,目前已统考完毕,执法证正在申领中。

7、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其中1个已按复议决定进行了已回复,2个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3起,2起终审驳回了当事人诉讼请求;1起审理过程中进行了撤诉。

8、在案件审核方面,今年共审核普通程序16起,其中上级转办案件3起,移送案件10起,检查发现3起。共罚款256892.68元,简易程序114起,共罚款7750元。严格的审核保证了案件的规范和回复的质量,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的有效开展。

9、互联网+监管”录入情况。县里给我局下达的任务量为22500条,目前我局已录入25306条,完成率为112%,超额完成了任务量目标。

二、存在的不足

1、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法律研究不够。

2、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改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工作的理念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3、执法人员在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忽视了执法程序、资料和案件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三、2023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办理应诉工作,做到吃透案件,把握精髓,沉着应诉,据理力争,力保胜诉。

2、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严格文明执法成为准则,让依法行政深入人心。

3、做好各类案件的审核工作,做到应审尽审,精细审理,让案件办理质量再上一个台阶。

4、做好局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