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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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建设类

发布日期: 2022-10-14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300-A-006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适用范围

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   

、设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第三十第三十、第三十七条

、办理条件

1、临时占用挖掘必须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本县所规定的地段;2、占用城市道路能够及时修复和赔偿的。

、申办材料

1、占用挖掘申请审批窗口提供)2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商贸市场的,提供县级城市人民政府批示3挖掘道路的应附(1)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提交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不涉及规划变更的,申请人无需提供(2)挖掘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3)施工方案(4)安全责任承诺书(审批窗口提供);(5)挖掘道路的具体位置立面标准示意图;(6涉及城市公用设施、市政管线、园林绿地或交通秩序的,提供该部门意见(复印件一份);

、办理方式

阳城县政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送达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道路挖掘费:水泥路面60元/米  沥青路面60元/米  

收费依据:《晋市价费〔1998〕170号》

道路占用费:无

收费依据:《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用的通知》

晋市城函(2020)238号

、结果送达

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许可证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3201028

、监督投诉渠道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