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9-30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阳城经济和基层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现将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县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减11

3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减11

105

行政强制

1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571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度,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高效地持续开展。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三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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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