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3/2024-001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050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05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九三学社阳城支社:
您好!您在阳城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自建房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状况
全县现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4500辆,预计2025年底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为9210辆,现有停车位17000个,目前已建公共充电桩627个,桩车比为1:7。2023年以前建有公共充电桩230个,2023年完成公共充电桩229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
二、提案落实情况
(一)关于统一建设服务村民(居民)的公共充电桩建设方面。2023年成立了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引导投资主体向乡镇投资建设公共充电桩以满足居民需要。
(二)在自建房集中区域推动私桩共享方面。根据《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70号),2024年新增公共充电桩300个,到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桩350个,实现公共充电桩15个乡(镇),336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以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县充电桩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县充电桩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15个乡(镇)建设公共充电桩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底,平均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少于5台;每村不少于2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关注和支持,请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促进阳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