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3/2024-001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126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1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路浩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状况
全县现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4500辆,预计2025年底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为9210辆,现有停车位17000个,目前已建公共充电桩627个,桩车比为1:7。2023年以前建有公共充电桩230个,2023年完成公共充电桩229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
二、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设“统建统营”推广模式方面。我县成立了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的分工,住建负责推进新建居住区、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既有居住区充电设施改造;工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园区、国有企业专用停车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供电加强对充电设施供用电环节的监管,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各单位协同合力解决居民区充电难的问题。
(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方面。2023年以来,县政府办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70号)、《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阳政办发〔2024〕20号)等政策性文件,目前按照充电桩规划要求,到2024年底县城内既有居住小区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不低于60%;到2025年底县城内既有居住小区和新建居民小区全覆盖,鼓励开展城乡居住小区“统建统营”。
(三)制定技术标准规范,鼓励研发攻关有序充电系统技术方面。目前,我县充电桩已接入山西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统一信息交换协议,全面开放接入充电桩数据,统一管理,构建充电桩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县充电桩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县充电桩项目建设,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难的问题,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关注和支持,请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促进阳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