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3/2024-001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侯介介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自助式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状况
全县现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4500辆,预计2025年底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为9210辆,现有停车位17000个,目前已建公共充电桩627个,桩车比为1:7。2023年以前建有公共充电桩230个,2023年完成公共充电桩229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2024年已完成新增公共充电桩116个。
二、充电桩建设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县政府办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阳政办〔2023〕70号)、《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阳政办〔2024〕20号)等政策性文件,并成立了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2023年至今,新增公共充电桩345个,累计已建公共充电桩575个,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为1:8,桩车比已达省市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县充电桩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县充电桩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桩桩车比力争达到1∶6。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关注和支持,请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促进阳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