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事项:
1.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流通统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2.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对第三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道保护行为的行政检查
4.对管道企业管道保护的行政检查
5.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
6.对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7.对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公告及煤质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事项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19】600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0〕489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生产煤矿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19】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