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0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20日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结合县政府办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发布各类信息、文件150余条,其中,工作信息43条,公开发布文件类信息37条,其他各类信息近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处理结果中,属于我局予以公开7件,建议向其他单位了解获取信息10件,不予公开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复议后起诉0起。
2024年,我局通过EMS形式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2件,1件要求公开“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居民房屋征收涉及的相关文件”;1件要求公开“阳城县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1件要求公开“1.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位于阳城县凤城镇南内环路西关段通用机械厂北三间街面房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3.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6年—2023年年度计划”;1件要求公开“1.阳城三中、东关小学项目立项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2.涉及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文件3.近5年建设规划”;2件要求公开“1.阳城县交警队片区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2.涉及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1件要求公开“山西省阳城县凤城镇东关村(具体位置详见卫星图)所涉及的征收后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1件要求公开“晋阳高速改扩建项目涉及皇城相府收费站(北留站)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1件要求公开“阳城县未来职业培训学校项目涉及的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1件要求公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头南村庙前街25号涉及的阳城县220kv会凤Ⅱ线093号高压线架设项目相关资料”;1件要求公开“1.位于阳高泉村被征收的土地所涉及的征收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及申报材料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计划”;1件要求公开“关于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寺河煤矿二号井煤矿公司的相关文件材料”。我局通过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线提交形式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2件,1件要求公开“阳价字〔2013〕61号、阳发改字〔2016〕153号文件”;1件要求公开“2013年至今,物价飞涨,人民消费支出大幅度提高,教育成本增高等数据。还有目前申请人的抚养费都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数据”。接到信件和申请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落实信件,第一时间与本人沟通联系。
其中,属于我单位公开文件为7件,第一、三、四、五、六、十一、十三件中的部分咨询内容属于我单位公开文件;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件中的部分咨询内容因我局不掌握,建议其向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阳城县自然资源局了解获取信息;第十二、十四件中的咨询内容,我局不掌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已予告知。我局根据申请事项均已及时进行了回函,均无异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做好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发布程序、公开方式和发布时限等要求,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重要决策的参与度,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科学发展。二是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本单位使用的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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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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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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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材料收集有时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关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规范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主动公开属于我局权限范围内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依规进行。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序、高效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yczf.gov.cn)下载。
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