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是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是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是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是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是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是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是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是不要在林区内狩猎。
十是不要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火苗在小,也会酿成大祸,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