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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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警情提示

发布日期: 2025-04-18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警方提示: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是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是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是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是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是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是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是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是不要在林区内狩猎。

十是不要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火苗在小,也会酿成大祸,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