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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3-000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租赁房屋登记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租赁房屋登记

发布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租赁房屋登记

办理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以及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除外。

申请材料

(一)出租人居民身份证;

(二)单位房屋出租的,须持单位介绍信。

申请程序

(一)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二)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