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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3-000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军人退役申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军人退役申报

发布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军人退役一件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申报材料:

  流程:办理转业、复原、退伍入户,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注销证明;

    2、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接收证明;

3、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登记所在户的居民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投靠亲属登记户口时需要);

5、本人或配偶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关系证明(自有房屋立户时需要);

6、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上时需要)。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数量限制:无

 (七)办理地点:户籍地派出所

 (八)咨询电话:0356-3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