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第一次会议第86

建议的答复

张润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整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给我们带来了新思路、好办法,让我们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有了更加具体的举措。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指派秩序科牵头,交警县城中队、城郊中队配合,经过实地调研,反复论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保有量直线上升,行人不走人行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发生。因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行人走人行道、机动车辆按道行驶:一是在人流集中十字路口50米范围内安装人行护桩,实现人车物理隔离,保障行人在路肩上行走,不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在斑马线前设置礼让行人标志2处,在我县各主要灯控路口严查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处罚标准低,基本在5--20元左右,起不到震慑作用,因此,我们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者体验执勤半小时、抄写交通法规、曝光自己违法发朋友圈集赞等方式,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整治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安排路面执法人员会协同交通志愿者对路口等候通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宣传引导,规范车辆停放与行驶,对存在随意变道、逆行等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现场处罚,以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不定期推出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活动,我局民警定期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以案为鉴,向群众讲明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危害,切实提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行人、驾驶人规范出行。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公正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