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第一次会议第3

建议的答复

张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费更换身份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是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旨在提升新型城镇化管理水平的一项统筹性工作。根据《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级行政区划的通知》(阳政函[2021]12号)   和县委办《关于做好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后续工作的实施方案》(阳办字[2021]8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区划调整的村民户口信息、个人证照变更等工作由各乡镇统筹安排。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工本费每证40元。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向群众免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同时,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安厅、农业银行山西省2006年联合下发的《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入收缴等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晋财预[2006]29号)要求,对二代证工本费要及时足额上缴至身份证工本费财政收缴专户。

综上所述,群众可以根据乡镇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派出所免费更换户口簿,因居民身份证缴纳帐户是省厅专户,工本费应全部上缴,所以无法免费。身份证登记的住址信息为非主项,不是必须更换的,不会影响正常使用。所以除本人特殊需要的,建议群众可等身份证到期后再到公安机关换领。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公正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