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112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第一次会议第112

建议的答复

侯介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道路的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加道路安全设施设置

2020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细致排查乡镇道路安全隐患,在县乡主干与支路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现已在我县乡镇道路设置警示灯152个,减速带 1412 米,在重点危险路段实现了“五必上”(即: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完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增强乡镇道路管控力度

    一是在原有七个交警中队的基础上,依托乡镇派出所成立了十八个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实行派出所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采用“白加黑”、“5+2”的勤务模式,对乡镇道路管控实现了全覆盖。二是交警大队指导,乡镇交安委牵头,在所辖区域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一定数量的劝导人员。在重大节日、赶集庙会、恶劣天气等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了农村道路违法行为发生率。三是成立农村道路执法小分队,制定农村道路巡逻计划,采用不定期巡逻方式,保证每周巡逻农村道路不少于100公里,查处和纠正乡镇道路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收集近年来发生的有代表性的乡镇道路交通事故,归类整理后,印制成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七进(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重点深入乡镇、村庄等人员密集地方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