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2-0007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陈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纪检委门前和美韵小区桥之间增设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和缩短凤冠小区门前隔离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我县将析城大街路段升级改造为了双向六车道,成为了我县出城的重要通道,如果在纪检委门前路段安装红绿灯,则会造成该处红绿灯同公安局路口红绿灯相距不足百米,车流较大时势必会造成两处路口交通堵塞,故我们认为纪检委门前路段不适合安装红绿灯。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在县城更新、提升交通标志标线,届时可以根据您提出的建议,重新施划该路口的指示标线以及人行横道,增加礼让行人的提示标语,并加强路段巡逻,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公正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