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2-0008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张红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做好“让”的文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文明交通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一环,我队积极多举措、齐并举,以“人”为本,切实将“让”放在首位。我局交警大队采取了多种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利用七进宣传、路口大喇叭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车辆驾驶员“文明出行、礼让行人”,引导群众走斑马线、行安全路,不做“马路低头族”;二是强化重点管控,交警大队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取证设备在原有三处的基础上,计划在新阳街、滨河东路等路段再新增五处,目前已列入计划内,从而强化秩序管控,让。我队将坚持“宣传和管控”相结合的模式,用“礼让”来创建文明县城。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公正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