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3-001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7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贾鲜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文明养犬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豢养犬只宠物逐渐增多,流浪狗、无主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给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小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依据《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建成区犬类管理的通告》,我县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加强县城建成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县城建成区对犬类实施重点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工作责任感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结合创文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动,要求相关警种切实把养犬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组织开展管理整治,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熟悉知晓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监督管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利用基层组织优势,发挥居(村)委会、物业服务公司作用,督促养犬人加强犬只管理,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时段巡查。组织警力对县城人员密集的公园、广场、商场等重点街区、公共场所开展重点时段高频巡逻,及时发现违规养犬。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战优势,全面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重点区域、路段进行联合巡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予以处置,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五是组织专业捕犬队对建成区流浪犬进行抓捕,减少流浪犬对群众造成的伤害,今年上半年共抓捕流浪犬245只。

三、加强打击处理,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在工作中,我局坚持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工作原则,对于多次教育屡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起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效果。今年以来,共对45名不按规定遛犬的行为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12名行为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曝光,让广大群众知晓违规养犬后果,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请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公正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