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2023-0010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直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柴沫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摩托车乱象整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地处山区丘陵地带,坡多弯多,道路狭窄,这一特殊的地理环境,使摩托车成为我县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连年来急剧增加的摩托车在给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给平安阳城建设带来极大挑战。为规范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我局交警大队不间断、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2023年1月至6月,共查处饮(醉)后驾驶摩托车82起,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3053起,拖移不按规定停放摩托车1133辆,查扣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18辆,办理摩托车上牌5500辆。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改善,头盔佩戴率由3%提升到90%,摩托车靠右行驶、礼让行人已形成良好风气,闯红灯、随意停放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巩固摩托车交通秩序整治成果,开展长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做法是: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交通法规,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阳城融媒等抓好重要节点“两公布一提示”,对辖区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要制作成警示案例并广泛宣传发布,进一步营造社会化宣传氛围,提升受教育群体的感知度和交通安全宣传的影响力。
二、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坚决克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工作模式,结合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规律等特点,全面梳理违法集中地区、时段,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交通违法整治,对饮(醉)酒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戴头盔、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炸街”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县城集中整治逐渐向农村地区辐射,从城市道路向乡村道路延伸,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和空档。
三、加强部门联合,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一是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对摩托车销售点、二手车市场、快递外卖企业进行检查督导,从源头上阻断不达标车辆和安全设施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群众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二是利用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广泛动员社区对无牌摩托车摸底,建立信息台账,增设摩托车办牌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上户。三是充分调动各乡镇和农村“两站两员”工作积极性,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劝导,将事故苗头隐患消除在村口、地头。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公正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