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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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4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郭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宠物以及流浪犬、无主犬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县政府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建成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在县城建成区实施犬类重点管理。针对当前流浪犬和无主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推进:

一是强化协作,形成合力。针对流浪犬、部分群众遛狗不栓狗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的问题,我局治安大队多次组织城建执法队、特警大队、流浪犬捕捉队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对携犬人对犬只排泄粪便不清除、影响市容环境的由城建执法队予以处罚,对违法违规养犬以及因犬只引发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的由特警大队予以处理,对县城建城区无主流浪犬,由专业捕捉队进行抓捕收容,确保压实责任,有力推进。

二是加强整治,消除隐患。对群众反映的重点地区,我局联合城建执法队按照劝导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通过定点定时巡逻整治、拉网式巡查、收治流浪犬只、规范养犬行为、查处无证养犬等治理手段,一方面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只犬进行排查登记,另一方面对流浪犬进行捕捉收容,对犬只扰民以及遛犬无牵引绳、粪便不及时清理、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积极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846人次,劝导违规养犬行为189起,专业捕犬队抓捕收容流浪犬140只。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范围。为进一步营造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规范居民文明养犬,我局联合宣传部通过阳城融媒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通过调动村(社区)、小区物业多频次、多角度、多地点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明养犬承诺书》、张贴“文明养犬”海报、悬挂“养犬宣传标语”等形式,提醒广大居民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虽然我们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犬只管理,但仍存在打击力度不够、捕犬队伍人手紧张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短板不足,找准解决办法,在打击处理上加大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犬只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