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
四、2021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1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民营经济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
(三)负责培育发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参与经批准的各种洽谈会、交易会、展览展销会等组织协调。负责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五)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年度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并推进。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节能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文化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
(八)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加强对所监管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十二)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三)协调和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变更备案的初审和上报工作。推进和指导县内企业上市工作。协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十四)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 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现代流 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十五)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承担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十六)负责对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指导推动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八)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十九)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阳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主要由阳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
四、2021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1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2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57.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83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7.99万元、农林水支出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20918.87万元减少1905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执行数包含追加的上级及本级专项指标。
1.2021年基本支出57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2.49万元,主要包括:定额公务费、公车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1289.96万元,主要包括陶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15.84万元、琉璃制品特色产业园和“十四五”规划编制41.9万元、文旅注册金200万元、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220万元、商贸企业逆周期补贴122万元、府前广场WIFI覆盖服务费4.93万元、台头现代精细化工园区项目500万元、各项专项工作经费153万元、目标考核奖3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7.99万元,为濩泽古城房屋征收费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00万元,包括工业发展专项300万元、国投公司注册金8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29400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48.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9.79万元,主要由于预算一体化改革等业务费用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13个,包括:陶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15.84万元、琉璃制品特色产业园和“十四五”规划编制41.9万元、文旅注册金200万元、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220万元、商贸企业逆周期补贴122万元、府前广场WIFI覆盖服务费4.93万元、台头现代精细化工园区项目500万元、各项专项工作经费153万元、目标考核奖33万元,濩泽古城房屋征收费用857.99万元、工业发展专项300万元、国投公司注册金8000万元涉及当年拨款10447.95万元。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1辆,实有汽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为1249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八、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 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 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 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 效等特点。
附件:附件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