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润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供热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供热背景情况
2015 年,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城乡集中供热这一重大民生工程。该项目规划面积达 1200 万㎡,涵盖了县城主城区、北留镇、润城镇、凤城镇(八甲口)、西河乡、演礼乡、町店镇、白桑乡等“一城七镇”。然而,由于城乡集中供热所需资金规模庞大,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了缓解这一状况,县政府充分借鉴晋城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入社会资本,以有效减轻财政负担,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各区域集中供热实施情况
(一) 县城主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情况:主城区由阳城县蓝煜热力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在过往的发展历程中,该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实现了节能降耗的目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良好反响。
(二) 北留镇集中供热实施情况:北留镇于 2015 年启动集中供热项目,北留政府成立了神煜热力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建设换热站 24 座,成功对接用户 8429 户,对接供热面积达到 132 万㎡。这些换热站的建设和用户的对接,为北留镇居民提供了稳定、高效的供热服务。
(三) 润城镇集中供热实施情况:润城镇于 2016 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了春晖热力公司负责项目的落地执行。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共建设换热站 14 座,成功对接用户 3325 户,对接面积达到 57 万㎡。这些成果的取得,极大地改善了润城镇居民的冬季取暖条件。
(四) 凤城镇(八甲口)集中供热实施情况:凤城镇(八甲口)于 2018 年开启集中供热的进程,由辰昱热力有限公司承担实施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建设换热站 14 座,对接用户 3062 户,对接供热面积约 52 万㎡。这一系列的建设和服务,为当地居民带来了温暖和舒适。
(五)西河乡集中供热实施情况:西河乡于 2018 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项目,鹏煜热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截至目前,共建设换热站 19 座,对接用户 3573 户,对接供热面积约 64 万㎡。这些换热站的建设为西河乡居民提供了可靠的供热保障。
(六) 演礼乡集中供热实施情况:演礼乡于 2018 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项目,朝晖热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的运作。截至目前,共建设换热站 14 座,对接用户 1850 户,对接供热面积达 52 万平方米。这些成果显著改善了演礼乡居民的冬季生活品质。
(七)町店镇集中供热实施情况:町店镇于 2019 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项目,恒一热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截至目前,共建设换热站 11 座,对接用户 740 户,对接供热面积 17 万㎡。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也为町店镇居民的冬季取暖带来了积极的改变。
(八) 白桑乡集中供热实施情况:白桑乡于 2019 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项目,由德一热力有限公司负责推进。截至目前,共建设换热站 6 座,对接用户 726 户,对接供热面积 14 万㎡。尽管起步较晚,但也在逐步满足白桑乡居民的供热需求。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热时间差异:北留、润城等7个乡镇的普遍供热时间为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而县城主城区的蓝煜公司供热时间为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底。这种供热时间的不一致,不仅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供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二)流量争抢现象:在遭遇极寒天气或者出现热源故障的特殊情况下,各乡镇热力公司之间存在着争抢流量的现象。这导致一次网流量调节难度大幅增加,严重影响了供热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而可能导致部分区域供热不足,影响居民的正常取暖。
(三)经营模式粗放:乡镇热力公司普遍采用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模式,这引发了诸多问题。例如,二次网的投诉数量较多,舆情也较为频繁。主要表现为供热温度不达标、供热服务不及时、维修维护不到位等,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也损害了供热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主导收购:我局将以清洁能源建设为抓手,尽快会同住建等部门制定《乡镇热力公司收购方案》,并积极申请由县委县政府主导,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本着“多种方式,成熟一处,收购一处”的原则对乡镇热力公司进行收购。蓝煜公司统一对全县供热系统进行管理,实现县城和乡镇同步同质供暖,全县人民公平共享发展红利,统筹解决乡村供热问题。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稳定的供热服务。
(二) 解除协议与调研摸底:由乡政府与各乡镇供热企业解除《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同时,工信局、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乡政府等多个部门将协同合作,对乡镇供热运营情况、供热设施设备、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摸底,并开展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乡镇热力公司在规定区域内剩余年限的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等相关因素,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经营协商:如短期内谈判未能成功或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建议相关乡镇热力公司继续经营至特许经营期限结束。但在特许经营期限收回时,需重新与乡镇热力公司签订三方委托经营协议,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管道使用成本、热价浮动、供热质量考核、统一供热时间、供热亏损补贴等重要事项,以保障各方的利益和供热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防控: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预测和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保障收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和供热事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