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19-08-20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6.负责提出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等管理工作。协同治超管理工作。

8.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县高速公路及主干线公路网等交通动态信息并参与有关颉颃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9.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阳城县交通运输局决算主要由阳城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构成,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所、战备办、海事处、执法队、超限站、公路股、规划股等23个股所,全局人员共计207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全额财政5人,自收自支人员106 人,自聘人员86人。

第二部分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收入情况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3633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66.98万元,政府性基金 10570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21522.85万元,原因是2018年新开工了四好农村公路项目和太行一号阳城段项目。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6.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70万元,农林水支出3959.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96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5.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转586.76万元。

(二)支出情况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支出3500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69万元;占总支出的4%;项目支出33744.58元,占总支出的96%。具体是:1、工资福利支出1036.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4万元;4、资本性支出22723.82万元;5、对企业补助1002.55万元,政府性基金10048.06万元。与2017度年相比增加2628.13万元,主要因是2018年新开工了四好农村公路项目和太行一号阳城段项目。

二、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71.43万元,主要为本年度负担的水电暖、网络租赁、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必要的办公运行支出;相比2017年增加19.1万元,主要为今年新开工项目比较多,办公经费增加等。

三、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支出10.6万元元。采购的货物为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

四、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6.5万元,实际支出16.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元,同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共计1批次213人,为全省四好农村路在我县召开,支出1.04万元,比上年增加0.83万元,主要是全省四好路的召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辆运行费15.25万元,包括修理费、保险、汽油费、过路费等各项车辆费用,比上年下降24%。比上年减少5.59万元,主要是车辆修理费和汽油费用减少。

五、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8辆车,账面反映车辆7辆,为事业单位车辆。另外一辆由县公车管理平台统一负责管理,        

2、其他需说明的资产占用情况: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为上孔治超站治超设备一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共8辆,账面共有车辆7台,为事业单位车辆,1台为行政公务用车。

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说明

按县级2018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局共有12个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

1、2018年新能源公交车辆补助186.67万元:

2、客运站所建设444.24万元。:

3、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4118万元;

4、农村公路养护581万元;

5、太行一号阳城段17802.19万元

6、旅游公交运营补助600万元;

7、阳礼互通立交项目7693.79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882.65万元;

9、城市公交运营补助36.13万元;

10、农村道路运营补助128.35万元;

11、出租车补贴51.4万元;

12、磨董线改造1409.41万元。

、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重点项目有太行一号阳城段、阳杨线改造、阳礼互通立交、滨演线道路、旅游公交运行补贴、农村公路养护、四好农村路、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客运中心站建设等项目,均按上级部门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在年初进行绩效目标制定,年末进行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工程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效果均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对重点项目绩效分析,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项目绩效评分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指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指发展与改革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 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 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