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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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交字〔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

2022年春运与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时段重叠,做好“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重大。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统筹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运输组织保障,全力做好“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全国“两会”和冬奥会顺利召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松劲心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谋划部署,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强化春运调度,引导错峰出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春节”及“两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原怀庆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瑜龙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  组  长:乔光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立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斌安 (主任科员)

成员由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

三、突出重点领域

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相结合,要针对“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群众集中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持续增加,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易诱发事故的特点,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突出“两客一危”、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一)道路运输。认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一律不得营运;加强车辆动态监管,持续整治危货运输车辆异地经营行为,大力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全面推广使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

(二)路网运行监测。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紧盯长大桥隧、长陡下坡路段运行监测维护和隐患治理,持续开展隧道提质升级、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客流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运行监测,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

(三)水上交通。针对冬季水上行业特点,在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码头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消防和救生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加强“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的现场监管,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秩序。

(四)城市出租客运。加强公交、出租场(站)安全监管,督促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营运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确保春运期间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督促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教育,严厉打击出租客运车辆“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市公交、客运市场运行平稳;合理安排公交车辆班点班次、出租车营运数量,满足广大市民“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出行需求。

(五)人员密集场所。以各汽车站、公交场站、停车区、机关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日常维护、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楼梯、过道和疏散通道是否堆放杂物、应急通道是否通畅等情况。

(六)打击非法营运。一是重点打击无营运资格,长期从事非法经营行为;二是重点查处私家车借“网络预约平台”,非法从事出租乘车、包车客运等行为;三是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非法营运信息,从事非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四是使用失效、伪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五是未经许可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运输车辆;六是未经许可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七是未经批准获得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识,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或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客运服务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八是其他类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

四、落实工作措施

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春运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将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三个清单”,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要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状况下的安全措施,及时发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出车前的安全提示。

五、做好应急工作

(一)加强值班值守。“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做好信息报送。“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要及时报送2022年春运道路客运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于2月24日 12:00前报送春运安全工作总结。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股级单位、项目部、下属企业要利用报纸期刊、电台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全面做好“春节”“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防范的宣传报道工作,强化社会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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