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4/2023-0042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标      题: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3-15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举报内容。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举报投诉形式。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政务公开业务咨询电话:4226269(法制办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4222269(局监察室),邮箱:3092491505@qq.com。

四、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为局监察室,具体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接待举报投诉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有礼貌,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收件记录和办理工作。

五、投诉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参照综治维稳信访事件办理程序进行处理。对问题不严重、不复杂的投诉举报,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尽可能当场答复;对问题较严重、较复杂的事项,应认真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在信访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答复。

六、凡被投诉举报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应予保密,对泄密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泄密造成重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