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乘坐出租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告书

发布日期: 2023-05-29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乘坐出租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告书


广大市民朋友: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自五月份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重拳整治出租车无故拒载、不打表乱收费、车容车貌不整洁、不出具乘车发票等违规经营行为,现场纠正不规范行为26起,依法查处不打表、议价、未按要求出具乘车发票等行为3起,查扣“黑车”4台,有效净化了出租市场经营秩序。

当前,出租车服务质量备受市民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要求为乘客提供以下服务:

1.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2.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3.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4.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5.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6.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7.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8.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9.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10.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在此,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时,遇到驾驶员不打表议价收费、故意遮挡计价器、不出具发票、拒载、未经同意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的,大家有权拒付车费并现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白天0356—4955087、4955195

          夜间和节假日0356—495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