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治理“短途超限超载”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6-25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立足源头  标本兼治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治理“短途超限超载”工作的

探索与实践

一、背景情况

治理非法车辆短途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是关键。多年来我局始终以“坚持不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办运[2016]107号、《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223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遏制了非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势头,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源头治超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虽然多年来我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我县实际情况,源头企业分散、非煤矿山、搅拌站、煤炭洗(储)等企业分布点多面广,陶瓷企业配载货物较多,各车主又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车辆不同程度的存在短途超限超载情况,因此短途运输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成为常态化,而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发生是一种有效治理方法。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

为加大对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治理,我局成立了治超领导组,研判我县源头治超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每年年初与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货运源头企业“无双超”承诺书》。二是全年利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对我县8000余名货运驾驶员进行治超培训并签订“无双超”承诺书。

(二)立足源头企业,强化监管措施

一是对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依法不间断巡查,对源头企业的装载登记台账、电脑记录、磅单存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治超台账登记不健全不规范的,执法人员现场指导要求规范登记,同时增加不定期不定时对源头企业进行凌晨和夜间突查方式进行监管,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自觉履行治超主体责任;二是要求源头企业必须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门外等治超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三是为确保不出现车辆短途超限超载现象,要求企业对所有运输车辆在规定的装载标准基础上统一下调0.5吨,将超限超载堵在源头;四是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对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规范使用货运单进行监督检查,所有源头企业做到一车一运单的使用,对使用不规范填写不完整的源头企业,对治超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五是对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建立微信工作群,上级文件和治超法律法规可以第一时间传达到企业,企业遇到问题也可以立即提出并得到及时回复。

(三)落实“黑名单”制度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治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2021年1—6月份,共有13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分别记入“黑名单”统计表1次;32名非法超限超载货物运输驾驶员分别记入“黑名单”统计表1次和从业资格证扣10分处理。

三、经验启示

一是加强治超宣传工作。为加强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综合治理,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到货运源头企业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法规宣传,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法律法规,以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治超宣传工作,2021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治超宣传文件200余份,使每个货运源头企业和治超岗位人员、驾驶员切实增强治超意识、法治意识和红线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二是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保持治理短途超限超载高压态势,首先加大对政府公示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监管责任制,督促货运源头企业严格履行治超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为治超第一责任人。其次打破常规日常巡查,采取一般巡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白天巡查与夜间、凌晨巡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易出现短途超限超载的非煤矿山企业、搅拌站、煤炭洗(储)等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第三,充分利用法律和群众投诉举报方式,对个别顶风违规源头企业采取“违规必究”和“零容忍”的原则,在查清违规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处罚,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做到“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