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6月14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会议要求,阳城县交通运输局于6月16日召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队(班、组)以上人员召开行政执法整治专题会议,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强化廉洁意识,筑牢自律底线。同时按照6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五个方面四条建议21条整改措施,认真对照,逐条梳理,规范整改。
特别是针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运输未携带货物装载单行政处罚“一刀切”执法问题,为切实树牢执法为民宗旨,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增强服务大局及服务群众能力,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并参照相邻市县裁量执行标准,决定对第一次且超限率不高于50%按最低限500元进行处罚,超限率每增加10%,罚款增加100元,最高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处罚;第二次及以上超限超载且未携带货物装载单,一律按上限1000元进行处罚并按标准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