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74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0-19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74号

建议的答复


郭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南河口公交站牌下设置爱心座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规定,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普通道路人行道最小宽度为2米—3米;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人行道最小宽度为4米—5米;而南河口公交站牌人行道狭窄,不具备设置爱心座椅的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把“在南河口公交站牌下设置爱心座椅”纳入城市道路规划,尽早实施。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城市、城乡、乡村公交的运营管理,广泛搜集群众意见,不断优化运行方案,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民。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支持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