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1号
提案的答复
邢卫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运行车辆数量不足,线路规划不合理的建议
目前,我县64台城市公交均为纯电动车,大多为2016年投入使用,运行至今已有8年,故障频发、续航受限,很多车辆运行途中就需要返场补电,不能按时到站;现有车辆确实满足不了我县百姓出行。2024年3月13日,我局向县政府打报告更新、新增公交车,6月25日,县政府第34次县长办公会通过《阳城县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办法(修订稿)》《阳城县公交企业运营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两个办法,7月22日,我局下达《关于更新城市公交车辆的批复》,同意华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对66台城市公交车辆进行更新,预计12月底完成车辆更新工作。待车辆更新后,全县优化的公交线路同步起动,候车亭也随之更换,届时百姓出行难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二、关于智能化公交系统的建议
待县政府大数据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我局将积极推进智能公交建设工作,极早投入使用。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城市、城乡、乡村公交的持续关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监督公交公司,不断优化运行方案,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