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机构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电话:0356-4222269

邮政编码:048100                   传真号码:0356-42222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村口政务服务中心楼812室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客运管理运营工作;承担全县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渔船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县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